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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沿着伊犁河谷唤醒野杏花,阡陌小道被柏油马路替代,行道树拔萃两旁,分类垃圾箱、路灯点缀在乡间,房屋洁净明媚如阳光……近年来,位于祖国新疆西北边陲的伊宁市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牢把握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机遇,深入探索实践,系统破解发展难题,释放改革红利,铺就了一条乡村振兴的特色之路。
民心稳—— 宅基地制度改革,把老百姓的心安下来 2015年2月,伊宁市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2016年9月,同步开展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两项试点,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重要任务。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伊宁市以稳民心为切入点,以农民最关注的“户有所居”为突破口,坚持严格宅基地审批管理与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两条腿”跑路,切实“跑”出群众满意度,让老百姓的心安下来,让建设边疆的信心强起来。 针对宅基地管理薄弱,历史遗留问题突出现状,制定《伊宁市农村宅基地用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宅基地申请条件及申请面积,形成合理的“户”认定及“一户一宅”分配原则。同时,针对伊宁市长期以来存在的南疆和内地迁移农民购买住宅等历史问题,分类型、分等别推进宅基地有偿使用。在农民自愿基础上,引导建设相对集中的农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实施“公寓+新居”保障模式,推动形成各民族嵌入式发展模式,营造各民族融合发展良好氛围。 “伊宁美进了我们心里,我们很想扎根在这儿。之前没有宅基地,现在好了,我们有房有地,一家8口人扎根新疆的信心更足了。”来伊务工的河南农民陈无敌说道。他在达达木图镇乌拉斯台村购买住宅后多年无法申领宅基地使用权证,改革试点后,伊宁市积极探索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为其办理了宅基地使用权证,解决其生产生活后顾之忧。 在潘津镇皮里其村,村民也因“有房心安”,幸福感噌噌上涨。改革试点后,潘津镇政府批准52亩存量建设用地,结合新农村建设,全面规划建成128套富民安居住宅,无宅基地农户乔迁新居,极大地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实现农民多年心愿。
农民富—— 多元化发展集体经济,让农村生产力活起来 集体经济实力薄弱是导致农村基层政权弱化一个重要因素。伊宁市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为增强集体经济组织实力的重要抓手,在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等具体实践中,赋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机制,创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模式,探索解决集体经济发展新路,让农村生产力迸发活力。 同时,采用“宅基地制度改革+脱贫攻坚”方式,通过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整合土地资源,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解决农村低学历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难题,增加农民收入。克伯克于孜乡阿热买里村是自治区级重点扶贫村,该村以25万元的价格有偿收回2宗闲置宅基地,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创办民生坊,由阿尔克斯服装厂负责管理、生产,提供70个就业岗位,村民月增收800至1500元,有力促进了就业各民族家庭实现稳定脱贫。 此外,伊宁市还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举措,有效破解企业用地难、融资难问题,也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了空间。喀尔墩乡东梁村积极推动3宗44.4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交价577.75万元,村集体获得土地增值收益496.2万元,提供160个就业岗位,实现村集体发展、企业发展与村民增收良性循环机制。
生活美——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把居住环境美起来 改革试点工作中,伊宁市始终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加强农村土地管理,提升土地利用水平,为农村“向美发展”开了头,起了步。 近年来,伊宁市不断加大土地资源盘活力度,通过批划存量建设用地、整合农村土地资源等措施,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解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闲置问题,全市共节约耕地200余亩。 同时,加强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宣传,营造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的良好社会氛围。采取给予农民富民安居补贴等措施,引导农民拆除违建房屋,腾退集体建设用地,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农民和村集体节约集约用地意识明显提高。 坚持集体经济发展反哺乡村建设原则,强化道路、通电、通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生态宜居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依据《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将674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调整至城市规划控制范围外的27个村,合理布局农村产业发展用地,推动生态农业建设,让农村发展的基础更扎实,让乡村“颜值”极大提升,推进实现产业兴、农村美、环境优、群众富,真正让新农村面貌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