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房产汽车 > 正文
    购物车
    0

    回乡下盖房子吧,国家已经悄悄开了口子!

    信息发布者:qing01
    2019-04-01 13:53:47    来源:互联网   转载

      

    从农村出去的人,退休了想回到家乡过田园生活,老了想落叶归根,但因为户口已迁出,没法建房;到乡下建一栋小房子城市熙熙攘攘,乡下悠闲惬意,风景如画的小世界带来太多惊喜,在乡下盖一个房子,在属于自己的领地里享受属于家的情感和温度。

      

    从农村出去的人,

      

    退休了想回到家乡过田园生活,

      

    老了想落叶归根,

      

    但因为户口已迁出,没法建房;

      

    而一直在城里生活的很多人,

      

    也想到乡村寻找人生的另一种风景和情怀,

      

    但因为没法买农民的宅基地,

      

    也没法建房。

      

    不过,国家的政策正在悄然发生着变化,

      

    也许在不久的将来,

      

    回到农村建一栋漂亮的房子,

      

    过上有宅有院的日子已不是梦。

      

      

      

    前不久,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本月初,国新办还专门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部陈晓华副部长就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意见》里关于土地支持政策的内容:

      

    《意见》里关于土地支持政策的内容: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存量土地资源,缓解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用地难问题;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用地政策;鼓励返乡下乡人员依法以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发展农业产业,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创业创新。

      

    各省(区、市)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管理办法,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家乐;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

      

    各省(区、市)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管理办法,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家乐;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

      

    县级人民政府可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返乡下乡人员建设农业配套辅助设施;鼓励利用"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厂矿废弃地、砖瓦窑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闲置校舍、村庄空闲地等用于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等等。

      

      

    在新的政策里确实有一些新规定,大体上是有几类:

      

    1.是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可以依法用于创新创业,包括返乡下乡人员也可以。

      

    2.是自住房可以改造成农家乐。

      

    3.是可以和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下乡人员总得有一个居住场所,甚至有的搞电商网络,需要一个平台。

      

    这些政策,跟原来的政策相比,有很大的突破。尤其是关于农房利用方面,都是首次提出的新说法、新规定,给出了政策引导的大方向。这其中,与农民共建房屋这一条政策未来的想象空间非常大。甚至可以说,国家对返乡下乡人员在农村建房已经开了口子。

      

    陈部长也非常明确地说:下乡人员总得有一个居住场所。现在农村里有很多空置的农房或宅基地,如果这条政策能真正落地,返乡下乡建房,将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我对各地将拿出的具体实施细则都有点迫不及待了。希望不是空欢喜一场。

      

    陈部长也非常明确地说:下乡人员总得有一个居住场所。现在农村里有很多空置的农房或宅基地,如果这条政策能真正落地,返乡下乡建房,将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我对各地将拿出的具体实施细则都有点迫不及待了。希望不是空欢喜一场。

      

    到乡下建一栋小房子

      

      

      

      

    城市熙熙攘攘,乡下悠闲惬意,

      

    城市熙熙攘攘,乡下悠闲惬意,

      

    风景如画的小世界带来太多惊喜,

      

    在乡下盖一个房子,

      

    在属于自己的领地里享受属于家的情感和温度。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