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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合作社的春天来了!

    信息发布者:qing01
    2019-08-19 11:58:28    来源:互联网   转载

      农业农村部于4月19日在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透露,中国农民合作社快速发展,农业农村部与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等社会力量,联手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众所周知,近年来,全国各地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但是自2010年以后,正常运转的却只有20-30%,很多合作社登记之后就没有开展过业务,甚至找不到踪影。那些挂牌、空壳的合作社将面临被清除的危机,不少行业人被现实的倒逼下无法运营,甚至出现空壳合作社套取补贴等恶劣行为。在如此复杂混乱的现状下,这次发布会是否会迎来合作社的“春天”呢?

      国家重视,重拾发展“机遇”

      、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发展。习总也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

      一是数量持续增长。到今年2月底,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218.6万家,成立联合社1万多家,辐射带动全国近一半的农户。

      二是产业逐步拓展。农民合作社产业涵盖粮棉油、肉蛋奶、果蔬茶等主要产品生产,并由种养业向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观光旅游、民间工艺品和服务业延伸,其中种养业占70%以上。

      三是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农民合作社为成员提供农资供应、农机作业、技术信息等统一服务,提供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农民合作社占比达53%。

      实践证明,农民合作社在组织带动小农户、激活乡村资源要素、引领乡村产业发展、维护农民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脱贫攻坚、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重要力量。

      四方通力协作,推进实施落地

      从总体看,我国农民合作社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呈现“大群体、小规模”特征,农民合作社数量众多,但单体规模普遍较小,实力较弱,在组织带动小农户进入大市场时,还面临着种养技术集成水平不高、产销衔接不够紧密、加工流通能力不强、缺乏品牌宣传平台、融资难融资贵等困难和问题。为帮助农民合作社破解这些发展难题,我们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优势,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与中国中化、中粮和中国邮政四方,共同签署了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合作框架协议和实施方案。

      根据框架协议和实施方案,中国邮政集团充分发挥邮储金融、邮递物流、邮乐电商平台等优势,面向农民合作社提供优惠信贷、专属保险、惠农邮递、电商促销等服务;中国中化集团充分发挥农资供应、技术服务、加工收储等优势,面向农民合作社直供安全优质的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产品,依托中化农业的MAP现代农业技术服务平台开展技术指导、农事服务、订单收储、加工销售等业务;中粮集团充分发挥种植养殖行业体系和销售平台等优势,面向农民合作社提供粮食和甜菜种植、奶牛养殖等技术指导服务,依托我买网帮助农民合作社销售产品、打造品牌。农业农村部立足职能定位,在政策指导、体系建设、信息交流、沟通协调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荐等方面为多方合作提供优质服务。

      在服务对象上,前期重点为7万多家国家级和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及8个省30个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市、区)的农民合作社开展服务,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拓展服务范围。按照四方的框架协议和实施方案,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扎实推进。

      张天佐还表示,四方联合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帮助农民合作社来解决发展中的一些难题,实现多方共赢。合作的关键是把这些合作内容落实落地,为此,四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第一,充分共享信息。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为三家企业提供了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录,综合了示范社的主要经营项目、配发货能力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这也是向合作方提供的优质客户资源。

      第二,建立协调机制。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和三家企业分别建立了工作协调小组,加强情况沟通和信息交流,推进工作进展,构建了上下联动、多方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合作企业内部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为方案具体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企业各地分支机构也在陆续建立相应的联络对接机制。有机制方面的保障,建立了协调机制。

      第三,探索合作路径。四方合作在首批30个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市、区)已先期开展。据了解,陕西等省已深入开展合作,这为合作四方在全国面上推广提供了有益的探索。

      第四,不断总结经验。随着工作的深入推进,四方将及时总结各地的好经验、好模式、好做法,通过召开现场会、培训交流等方式,予以复制推广。

      紧抓三点要素 激活差异化发展

      发布会上,有记者表示比较关心农民合作社差异化发展的问题。指出,合作社是一个激活农村要素的平台,由于地域的封闭性,加之区域化不够明显,差异化自然无从拉开,导致出现同种、同类型发展现象严重,因此无法突破质的飞跃。激活或者帮助合作社差异化发展成为一项重要问题。

      张天佐表示,合作社也好,农民也好,包括一些龙头企业也好,各类主体之间应该有一个产业链上的合理分工。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从原来的供不应求到现在供求平衡,甚至有的产品供给过剩。但是,市场供求形势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后,农产品供不应求的时代一去不复返。生产什么一定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必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考虑生产发展问题。

      张天佐还指出,农民合作社作为一类市场主体,主要是引领分散的农户来发展农业生产。从事种养业生产的合作社占到整个合作社总量的70%以上,合作社在种养业产品的生产方面需要几点要素:

      第一,要面向市场来选择产业的方向、产品的类型,这是最重要的。不能都一哄而上,一哄而上最后大家都不挣钱,市场需要不了,所以首先要研究好市场需求。

      第二,要按照“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思路来引领农民发展主导产业。产业的选择一定要依托当地的资源禀赋、产业优势和基本条件,而不是盲目的选择。即使看到市场上某个柑橘的品种销售形势很好,能卖到20块钱一斤,也不能盲目地引进种植。如果引进地的水土、光照、气候条件不适合,或者不具备技术上的能力,可能就是一个失败的案例。所以,一定要因地制宜、扬长避短,选择性发展。

      第三,一般来说,每一类主体在市场的整个产业链里都有最佳的功能定位。比如田间地头的生产、分散的养殖,这是农民最擅长的,这些环节应该交给农民去做。合作社主要是起到组织协调作用,解决一家一户农民在生产过程性的,或者农民做不了、做不好的环节,比如生产资料的统一购置和销售、产品品牌的培育,还有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这些工作合作社是擅长的。作为企业,就应该在产前、产后两个环节下功夫,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张天佐强调,在差异化发展方面,选准主导产业,一定要在产业链里把各类主体聚合起来,发挥各自的优势,以市场为导向,把主导产业做大做强。这样最后才能形成每一类主体都能扬长避短,产业发展也更具活力。当然,政府部门还有很多的公共服务要跟进,比如市场信息的发布、科学技术的推广、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等。

      (文章来源: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中国网、中国农资传媒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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